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维护与更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6   动态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启用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教师司函〔2022〕21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教师教育相关数据核对和省级公费师范生调研等相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3〕6号)有关要求,结合beat365实际,拟开展2025年下半年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维护与更新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系统数据填报与维护工作,应根据学校、二级学院、师范生本人实际情况,实事求是,高度负责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工作,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各填报单位不得弄虚作假,谎报、瞒报、错报或漏报。

(二)明确分工、压实责任。

各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分工、进行数据填报和审核,确保填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各二级学院应成立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压实主体责任,协同高效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其中,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应牵头做好师范生最新政治面貌、奖惩情况的数据填报安排和审核工作;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应牵头做好累计师范生修读教师教育课程学分、教育实践周数和教师教育必修课程修读情况和教育实践任务完成情况数据填报安排和审核工作。

(三)按时报送、严格保密。

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文件要求和上级工作部署,在规定时间完成师范生相关数据报送,并结合实际情况,定期做好数据维护和更新工作。各单位要重视数据安全,严格保障数据安全,避免师范生数据和隐私泄露。

二、工作进度

师范生数据填报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量大、涉及面广。开设有师范专业的二级学院需在每年两个时间节点前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进行新招录师范生信息填报和在读师范生数据维护,要求10月30日前完成;二是每学年第二学期,重点进行毕业生相关信息更新,并于7月30日前完成(每年3月起至7月30日,系统中有履约任教义务的师范毕业生信息将与全国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对接)。

(一)各环节完成时限

1.数据更新完善:919日(星期五)前完成

2.数据初审提交:在926日(星期五)前完成。

3.数据复审上传:在1017日(星期五)前完成。

(二)工作时间节点

1.数据更新完善(919日前)

各二级学院在教务处、教师教育学院发回的20257月填报的师范生数据基础上,再次核对本学院现有师范专业、在读师范生人数是否与实际一致,并按照填报要求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请根据《报送信息样表》中的字段说明做好数据增补与填报。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非必填项。

各二级学院务必于919日(星期五)16:00前完成此项工作。各学院将更新完善的数据,以“XX学院+2025年下半年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命名后,发送到ste@mju.edu.cn

2.数据初审提交(919-926日)

教师教育学院对各学院数据进行初审,分别向各学院反馈初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学院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数据。

1)电子版数据:各学院应在926日(星期五)16:00前将修改完善的电子版表格作为附件(OA命名格式:XX学院2025年下半年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通过OA提交教师教育学院。

2)纸质版数据:报送最终数据的纸质版(可缩小到A4版面横向打印)由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确认后签字、盖章(逐页盖章或盖骑缝章)于1017日(星期五)前报送教师教育学院。

3.数据复审上传(926-1017日)

教师教育学院对各学院OA提交数据进行汇总后,提交教务处复审及校领导审批,数据在1030日前由教务处上传全国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

三、其他事项

请各二级学院确定1名联络员,具体与教务处、教师教育学院对接。

教师教育学院联系人:陈婷,地址:3号教学楼3B309-2办公室,联系电话:83761263,电子邮箱:ste@mju.edu.cn

教务处联系人:吴文华,地址:1号教学楼1C310办公室,联系电话:83761879

 

                           教务处教师教育学院

                              2025年8月26日